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处理 9.6 万吨油田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 9.6 万吨油田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庆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789623029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7Fva4P8sOZ_ZFr2UYDtaQ?pwd=fsqi
提取码: fs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