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201b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201b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第七车间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路科长
联系电话:0931-7919704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201b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