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G22青兰高速公路巉口至柳沟河段甘草店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G22青兰高速公路巉口至柳沟河段甘草店收费站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处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曲工
联系电话:15393236390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akT-iS5BR_yHhuy-MFE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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